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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那边拉起一支大军,刘泽清无能,山东军迟早是他这个儿子的。”

    高杰抽了一口冷气:“你的意思是叫元爵到孙元身边做质子?这倒是个好法子,要不就叫他拜孙太初义父吧……”说到这里,他突然咬牙切齿:“上次我让儿子拜史可法为义父,那鸟人,那鸟人辱我太甚,断不能忍!”

    “不不不,高郎你想的还是太简单了,假子毕竟是假的,要做就做真的。”邢夫人微笑着摇头。

    高杰瞪大了眼睛:“真的……我不明白。”

    “高郎不要忘记了,刘春之所以得孙元如此扶植,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山东军的质子,而是他的妹子,宁乡军的主母。”邢夫人:“孙太初不是有个女儿吗,听人说,孙元将她宠得跟宝贝似的,简直就是掌上明珠,至于另外两个儿子,却不太放在心上。孙太初在一次醉后还对人说这个女儿最像他了,若她是个男儿,定然将爵位和基业传给她。可惜了……不过,怎么说也得为她将来争个诰命封号什么的。高郎,如果我们两家结亲,你说孙元答应不。咱们元爵怎么说也是秦军的少将军,人也帅气。”

    高杰恍然大悟,击节叫好:“夫人此法甚妙,等到此战结束,我就派人过去提亲,先将这门亲事定下来。”

    后来,当高杰正式派人为自己儿子订婚之时,孙元彻底地瞠目结舌了。自己的女儿才多大点,就这么被人给盯上了,这个世界的狼真多呀!

    娃娃亲在以往只存在于故事书里,此刻却活生生在自己面前上演,叫孙元没有任何心理准备,也接受不了。

    对于儿女未来的婚事,作为一个现代人,孙元并不想做过多的干涉。无论自己未来的媳妇和女婿是什么出身,只要人品正派,相貌端正,孙元并不在乎对方是什么出身,只要儿女们喜欢自己就喜欢。而且,他觉得古人的早婚并不是一件好事。如那种十二三岁,十五六岁就结婚的情形,实际上对人的身体伤害很大。怎么说,也得等到他们骨骼血脉长成才谈得上结婚生子吧,十二三岁就做父亲母亲,简直不敢想象。

    古人之所以结婚生子这么早,那是因为古人一时成熟得早,二是寿命实在太短。家中多添一口人,也多一分劳动力。

    颖川侯府富贵荣华,孙家的孩子营养都好,自然也没有早婚的必要。

    在他看来,儿子们怎么着也得等到二十以后才能成亲,女儿得年满十八才能出阁。其实,男二十二,女二十最好。问题是这里是古代,孙元也不敢太离经叛道,将女儿养成老闺女。

    所以,当媒人上门提亲时,孙元支吾了几句,也不搭这个茬。

    可两家联姻之事何等重大,竟然就传到虞夫人和老太太耳朵里去了。

    两人对这门亲事都非常满意,她们的意见出奇地一致,说高杰怎么说也是一镇总兵官,又是伯爵,和孙家门当户对,实是良配。

    如果兰兰嫁过去,将来就是秦军的主母,倒也不亏,生了孩子也是秦军和一镇的总兵官。

    再说,听人说高元爵这孩子长得非常不错,看了就让人喜欢,就他了。

    实际上,高杰乃是明朝末年少有的美男子,他的儿子高元爵虽然还小,可也看得出来是个帅哥种子。还好,高元爵生得像高杰,如果像他母亲邢氏,问题就严重了。

    “这样是不对的。”孙元之不住摇头,作为一个现代人,他总觉得包办婚姻实在是不能接受。说着话,他又补充一句:“吾虎女焉能嫁犬子?”

    可这话一说出口,孙母就破口大骂,说她就看上高家的孩子了。

    孙元很是无奈,韶夫人劝道,自己是兰兰的亲生母亲,女儿的终身大事不比他更着紧。像咱们这种公侯之家的子女的婚事,需要考虑的事情实在太多,并不是普通百姓那么简单。夫君乃是人中之龙,是要做大事的,秦军乃是我江北四镇中战斗力最强的一支部队,如果能够拉过来,也是一件好事。

    夫君忘记了吗,上次高杰要让儿子拜史可法为义父,被拒绝之后,悍然翻脸彻底投向了宁乡军阵营。兴平伯心高气傲,这次夫君若不答应,只怕他不知道要会做出什么事来?若是影响了宁乡军大计,事情就麻烦了。

    说到最后,韶夫人又笑道:“夫君说吾虎女焉能嫁犬子,高元爵那孩子可不是犬子。听人说,此子虽小,可在瓜洲战场,小小年纪就能随父征战沙场,是个人物。其实,妾身也喜欢得紧。”

    “政治婚姻么?”孙元苦笑,心中一阵无奈。

    韶夫人又道:“其实,这事也简单。傅山不是弄了个书院,亲自教授天经读书吗,不如让高杰将那孩子送过来入读。这孩子品性如何,夫君一看不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也只能这样,某就暂时应了高杰就是。”孙元只得点了头。

    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,内心中也不拿古人的礼法当回事。现在高元爵才十岁,等到成亲,怎么也得等上十年八年吧,这么长时间,将来如何,谁知道。

    在性味上,孙元和马士英是同一类人。

    承诺什么的,在他们眼中,也就是空口白话,利益所向而已。必要的时候,该撕毁还得撕毁,所谓枭雄,大抵如此。

    见孙元同意这门亲事之后,高杰大喜,忙将儿子送到扬州读书。从此,也死心塌地地跟着亲家打起了天下。

    就这样,秦军和山东军因为联姻,彻底捆绑上孙元的战车。大明朝实力最强的三支部队从此姓孙。

    孙元已经拥有了明朝超过八成的野战部队,往所谓的独夫民贼的邪路上越跑越远。

    政治手段,有的时候比军事手段更简单更好用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如今的秦军经历过河南惨败,徐州大溃退和瓜洲血战之后,伤筋动骨,可以说已经失去了战斗力。要想重建,也不知道需要多少日子,花费多少金银子物资。最要命的是,秦军已经没有根据地。徐州和凤阳北部都已经陷落到建奴手头。如今,高杰和手下只龟缩在瓜洲这个比弹丸之地还弹丸之地的小地方。

    说难听点,即便将来孙元打败多铎,收复江北,人家也未必肯将徐州还给高杰。谁会嫌自己的地盘小,扬州镇有的是官员和部队,徐州又是宁乡军北上的通道。孙太初若是要霸着那个地盘,别人也没有法子。

    所以邢夫人的提议只怕是秦军唯一的出路,希望孙元看在两家结亲的情分上,让秦军有一处休养生息安身立命之地。

    法子非常不错,高杰这个时候只能苦笑,道:“夫人的脑子总是要比某灵光些,就这么办吧。我倒是希望自己能有个女儿,可以嫁给孙元的一个儿子。”

    获取了一场空前胜利,缴获无数,又守住了瓜洲,夫妻二人心情好了许多。邢夫人斜了高杰一眼:“生儿子还是生女儿,是妾身能够定下来的吗?放心好了,此事妾身料定那孙太初肯定会点头的,毕竟,高郎你今日替他流了那么多血。若孙元不答应,岂不冷了天下人之心?”

    说着,心中突然有一丝柔情升起,忍不住握住丈夫粗糙的手。

    想起刚才的生离死别,两人心中都是一阵感叹。

    远处,李明远被捆在一根木桩子上,高声哀求:“兴平伯,高大哥,饶命啊,饶命啊!”

    拜尹图的那只断手被高杰用一根麻绳串了,挂在他的脖子下面。

    听他叫得凄惨,邢氏心中突然有些不忍:“夫君,这个李明远毕竟是你我旧识,给他一个痛快吧!”

    高杰狞笑:“今日之战,建奴大军七成以上都是如李明远这样的汉奸,真正的老鞑子不过两三千人,可以说,咱们的弟兄大多是死在李明远这种汉奸手中,对这种贼子,绝不能让他们舒服地死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就甩开妻子的手,转头对侍卫道:“传令下来,把李明远给我看好了,不许给他一口水吃,饿死这杂碎。其他俘虏,也照此办理。嘿嘿,也好叫建奴见识见识我高某人是个什么人。人咬我一口,我必咬回去。”说完话,他咧嘴一笑,白森森的牙齿间竟有血沁出来,将之染成红色。累了两天,高杰上火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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